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

下學期議題工作紙2


1.  政府擬推行強制驗毒計劃以打擊毒禍,然而有社會人士質疑計劃有違法治原則,因此予以反對,試參考資料一、二、三及就你所知,分析其理據何在。(6)
-   原因題

      有社會人士質疑強制驗毒計劃有違法治原則,其理據如下:
      首先,強制驗毒計劃違反「無罪推定」的法治原則根據資料三,法治精神強調「無罪推定」的原則,即任何人在未經判罪之前均假定為無罪,而驗毒計劃則先假定所有學生有嫌疑,違反了「無罪推定」的原則。另一方面,若政府利用權力強迫學生驗毒,並以所得結果作為控罪的證據,便損害了公民不使自己入罪的權利。根據「無罪推定」的原則,證明個人觸犯法律的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被告人沒有責任證明自己是清白無辜的。事實上,現時警方並沒有抽查測試公民體內樣本的法定權力。現行法例也必需得到當事人的同意,並獲得法庭授權,方可在疑犯身上收取尿液等樣本。因此,學生並沒有責任去提供尿液樣本給予政府。
      其次,法治原則強調對人權的保護、尊重,若沒有涉嫌學生的同意而進行強制毒品測試,以確定他曾否吸毒,無疑是不適當地侵害其私隱權,亦違反香港所簽訂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的第十二及第十六條,尊重兒童的意見和私隱的條文,有侵犯學生的基本人權之嫌。

2.  校園自願驗毒計劃即將推行,然而有社會人士主張進一步落實強制驗毒計劃,認為能加強青少年的守法意識,實踐法治精神試參考資料四、五及就你所知,分析其理據何在。(6)
-   原因題
-   分別解釋: 加強守法意識; 實踐法治精神

      有社會人士主張進一步推行強制驗毒計劃,認為能加強青少年的守法意識,實踐法治精神,其理據如下:
      首先,主張推行強制驗毒計劃的人士皆質疑自願驗毒計劃的效能,認為該計劃純屬自願,有機會導致社工、家長、老師與學生陷於對立的局面,因而應強制驗毒。有社會人士更認為該自願驗毒計劃屬自願性質,並且不會對其作出檢控,染有毒癮的學生根本不會自願驗毒,對青少年根本沒有阻嚇性,其成效存疑。因此認為政府應以強硬的手段對付,推出具強制性和阻嚇性的措施,才有望徹底打擊毒禍。
      另一方面,有社會人士認為強制驗毒是可以合乎法治精神的,其關鍵在於這些措施是否合乎公眾利益。以防止醉酒駕駛的措施為例,警方可要求駕駛者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雖然這措施為市民帶來不便,但這是市民應履行的義務因為公眾利益凌駕於那少許的不便,推行隨機抽驗血液中酒精含量仍合乎普通法精神。
      同樣,青少年吸食毒品問題日益嚴重,對社會及青少年所帶來的影響非常深遠。對青少年而言,吸毒不單對其身體健康構成威脅,亦會有損前途;對社會而言,青少年濫用藥物者如果無法投入工作,會窒礙社會的發展,而他們濫用藥物更會損害身體機體,大大加重了社會醫療的負擔,更甚者他們或會為了吸食毒品而鋌而走險,長遠而言對公眾利益帶來損害。因此,立法強制驗毒可說是合乎公眾利益,並沒有損害法治精神。
      最後,有人認為落實強制驗毒,可以實踐法治精神。這是由於在法治社會裏,凡事強調依法行事,而吸毒販毒在香港是違法的,因此立法進行強制驗毒,能增加阻嚇性,提升青少年的守法意識、培養法治觀念,有效推動他們履行奉公守法的義務。

3.  你認為政府應趕快推行強制驗毒計劃以打擊毒禍嗎?試參考以上資料及就你所知,發表你的意見。(8)

-   需表達立場及價值觀

【學生自由作答,言之成理即可。】

立場一

      我認為政府應趕快推行強制驗毒計劃。推行強制驗毒能有效打擊毒禍,幫助青少年健康成長,並且合乎公眾利益。
      首先,香港青少年濫藥問題日益嚴重,近年青少年吸毒人數仍然有增無減,毒禍更入侵校園並有小學化的趨勢,而政府一直以來所採取的措施未能根治問題,可見只靠宣傳、教育未能打擊毒禍,政府宜盡快推行較強硬的手段,遏止毒禍蔓延
      其次,我認為自願校園驗毒計劃難以解決學生吸毒問題,由於學生可以拒絕驗毒,未必能夠真正找到曾有吸毒的學生,而強制驗毒才能夠提高阻嚇性,以及可以及早發現有吸毒問題的學生強制驗毒有足夠的阻嚇性,以便能夠既制止吸毒的學生繼續吸毒,又阻止沒吸毒的學生接觸毒品
      最後,校園裏求學的學生處在成長階段,一旦誤入歧途,染上毒品,必定影響學業和身心健康,並帶來社會治安問題。政府未來在醫療保健和治安的付出會相當大。因此及早推行強制驗毒計劃,能避免香港將來需要投入更多醫療支出,避免產生更多的社會問題。
     

立場二

      我認為政府不應趕快推行強制驗毒計劃推行強制驗毒不但會產生反效果,而且其在執行上也有不少難題,因此現階段不應推行強制驗毒計劃。
      首先,政府若推行強制驗毒,極易刺激早已染上毒癮與正常學生群體的反叛心理,帶來反效果。由於青少年學生正值青春期,自我觀念逐步形成,反抗權威心態強烈。在這種心理狀態下,青少年往往傾向抗衡政府與法治的權威,而作出一些反叛行為。
      其次,毒品測試費用極為昂貴也費時,但成效卻令人存疑。如全港學生都要定期提交樣本,涉及的取樣、化驗工作量將極為龐大,所牽涉的開支也相當龐大,核實有問題個案的時間也會被拉長,反而拖慢了打擊濫藥的工作。
      最後,在執行方面,強制驗毒計劃也有很多問題。如在學校推行強制驗毒,定必增加教職員的工作量,而他們跟學生的關係也會變得緊張,甚至敵對,反過來破壞校內的學習氣氛及師生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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